关税的特点是什么
关税的特点主要包括:
1. **间接税** :关税是由进出口商垫付的,最终由消费者承担。
2. **强制性** :关税的缴纳不是自愿的,必须按照法律无条件履行纳税义务。
3. **无偿性** :国家征收关税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对价,即税款不返还给纳税人。
4. **预定性** :关税的征收标准和程序通常是预先设定的,一般不会随意更改。
5. **税收主体和客体** :纳税人通常是进出口商,税收客体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。
6. **课征范围** :关税的课税对象是“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”,与“国境”不同,关境可能包括自由港或保税区。
7. **涉外性** :关税的征收和管理涉及国际贸易,具有较强的国际关联性。
8. **经济政策工具** :关税可以作为调节国际贸易、保护国内产业、影响国际竞争的工具。
9. **征收方法** :关税可以按从量征收(以数量为标准)或从价征收(以价格为标准)。
10. **复式税则** :关税税率可能根据商品原产国不同而有所区别,体现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。
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关税的基本框架,对于国际贸易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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